我有两次考研经历,两次经历的波折都与英语复习有关。

“学校附近有药店吗?”“我看看。”“好像汇文楼后面有一个。”“你能不能陪我去买一个药?我脚疼要买一个秋水仙碱。”“好”。

哈尔滨的冬夜,一片苦寒寒,学校的路上还有积雪化成的冰。考研前两天,那个犯了痛风的人艰难地走着,尽量不让别人看到异常,他认为一个大学生得了老年人才容易得的病是一件很丢脸的事,至少半年前在医院医生是这样说的。他让朋友走在后面,每走一会就回头问问,可以看出问题吗?朋友强忍着笑意说“有一点”。汇文楼后连着家属院,进出门不用门禁,只有一排商铺,并无太多烟火气,确实是容易被人遗忘的地方,说来奇怪,我来这里几次,却都只是买药。

痛风病患者常吃两种药,秋水仙碱与非布司他,前者止痛,后者降尿酸(其为引起痛感的病理因素)。后面秋水仙碱渐渐被禁,似乎是由于它的麻醉功效。吃了药后,考研那两天没有再痛了。

考研前的那天晚上,我并没有太紧张,因为事先就知道考不上,也做好再来一次的打算。我还是听着郭德纲的相声,就像之前的无数个夜晚那样。第二天早上,我们在自习室会和,因为彼此约定,如果对方没到就到对方寝室叫醒。离入场时间差不多了,一起去考场。我在汇文楼452室,他在同一层和我隔了几个教室。第一场的政治,与往年风格大不一样,我没有把肖四背得太熟,但感觉似乎在试卷上没有什么可写的;后来才知道,肖四确确实实没有压中题。按照付出的努力,我对此并无太大执念,毕竟我觉得政治也拉不开分数。

考试前几天,我买了能量棒以防备中午乏困,还拜托与我同班的同学帮我在那两天订学校外卖,学校外卖可以把食堂的饭菜送到宿舍楼下的柜子里,最开始我很不理解点这种外卖的学生,离食堂又不远,何必?每次出门吃饭就花费30分钟,点外卖节省的时间在备考期间十分有用。下午,他却说,明天不吃外卖,你自己想办法吧。于是我又委托了另一位不考研的同学帮我。虽然第二天我还是看到他取了外卖,我其实一直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帮我,可能是我把彼此的关系认为的太深远。在学校,经常和你一起去教室、一起体检、一起体测并不意味着关系很好。至少在重要的时候不太可能真正帮你。

下午的英语很难,我是出了考场才知道难度很大。平常做卷子的正确率就不高,看到大家都在哀嚎“有史最难”,我不免心中涌出一股寒意——恐怕只有二十分左右吧。拿到卷子,我先写大小作文,“呵,图表作文”,没背模板,硬着头皮写。阅读第一题,“看不懂”,看看后面的选择题和翻译吧,等到最后才草草完成几道阅读题。我没有写过英语套卷的经验,但我觉得这样的写题顺序是正确的。在第二次备考期间也是照旧。后面出成绩,我分数41,超过国家线与中科院的线。其实英语并没有毁掉我的第一次考研。

整个英语的备考影响了我的心态,我一向逃避学习英语,大学期间对待四级就这样。我对待英语有一种,不打无准备之仗的态度,如果没好好准备,就不去考了。我没有认认真真学过